科技部自2012年 起启动实施了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旨在通过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政策环境、强化保障措施,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世界水平的科学家、高水平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工程 师、优秀创新团队和创业人才,打造一批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加强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引领和带动各类科技人才的发展,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 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1)科学家工作室。
科学家工作室实行首席科学家负责制。首席科学家原则上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研究方向处于我国具有相对优势的世界科技前沿领域;
②取得了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成就,具有发展成为世界级科技大师的潜力;
③能够坚持全职潜心研究;
④坚持科学精神、品德高尚。
(2)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原则上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在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②具有主持承担国家或地方重要科技项目的经验;
③表现出较强的领军才能、团队组织能力;
④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原则上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科技型企业的主要创办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
②企业创办不足5年;
③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④企业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
(4)重点领域创新团队。
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原则上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所从事科研工作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方向和长远需求;
②具有承担国家重大科研课题、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经历;
③团队创新业绩突出,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④团队组织结构合理、核心人员相对稳定;
⑤团队具有明确的创新目标和科研规划。
(5)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原则上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牵头单位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园区;
②牵头单位应有丰富的科技资源、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良好的人才培养基础;
③牵头单位建立了产学研紧密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积极开展国际化人才交流与合作培养;
④牵头单位建立了科教资源面向社会开放共享的机制;
⑤在人才培养的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方面先行先试,能够发挥较强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