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鞍山市市委召开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市委书记孙国相主持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由市科技局牵头制订的《鞍山市“创谷”实施意见》。“创谷”,既是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重要载体,也是经济转型升级和城市动能转换的重要抓手。
“创谷”要着眼于创造更益于新经济、新业态、新产业育成的小产业、大空间,提供场地、基础设施及一系列服务支持,降低创业者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促进科技成本转化,让更多的市场主体能够在其中发展、壮大。
鞍山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召开后,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全面振兴钢都首批1+13重大专项推进方案》要求制定《鞍山市“创谷”实施意见》。守义副市长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创谷”计划,爱军市长召开专题会议,对《鞍山市“创谷”实施意见》把关指导。2月25日,国相书记做出了四点批示意见,按照书记的批示精神,我们重新理清思路,提升高度,努力克服行政化。并向世超常务副市长和守义副市长分别进行了汇报,在两位领导具体指导下,我们起草了《鞍山市“创谷”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