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高新区和经开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管函字〔2018〕38号)要求,为做好我市优秀专利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就有关项目征集、评审、推荐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及要求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中国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1.在2017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无权属纠纷;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4.该专利具有较高创新水平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该专利产品或专利技术已在我省内实施转化且取得良好经济效益;
6.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7.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8.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二、名额分配
各有关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材料清单
1.推荐函(附件2);
2.项目申报资料;
3.项目PPT介绍(附件3)。
(二)报送要求
1.推荐函:纸件1份,需加盖县(市)区科技局或经发局单位公章。
2.项目申报资料:
(1)项目申报资料包括: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word文档报送,大小不超过50M。
(2)需同时提供纸件和电子件,其中纸件要求提供3份。
3.项目PPT介绍:
要求:①文字数量要少,尽量以数据图表或图片形式演示项目情况;②每个项目PPT演示时间不超过八分钟。
(三)时间要求
材料受理截止日期:2018年4月17日,过期视为自行放弃。
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推荐的项目均不予受理。
(四)其它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筛选,择优推荐参评项目;各有关单位可根据附件1《推荐项目分配表》分配的数量向我局推荐申报。
《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可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或鞍山市知识产权系统qq群下载。
联系人:知识产权监管处 李多颖
电话:5211518
邮箱:as5215365@163.com
鞍山市知识产权局
2018年4月8日
附件:1.推荐项目分配表
2.推荐函
3.PPT模版
资料来源:鞍山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