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发明专利申请补助的申请人为我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驻市企事业单位和经常居所在本区的个人
二、提交材料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缴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专利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四、办理流程
五、联系方式
电话:0412-5215805
Email:
地点:鞍山市科学技术局 知识产权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