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吸引高校毕业生来鞍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的通知
鞍山市人民政府 鞍政办发〔2017〕112号 2017-08-2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速人才集聚,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在全面振兴钢都中的重要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吸引高校毕业生来鞍就业创业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全面放开落户条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先落户后就业”,凭毕业证、居民户口簿...